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4〕24號)、《淮安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轉發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健全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淮醫保發[2023]7號)文件規定,為進一步動員社會各界參與醫療保障事業,強化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力量,全方位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我局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心社會公益,作風正派、遵紀守法、辦事公正,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心和正義感;
(二)本縣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相適應的履職能力和健康狀況;
(三)熟悉醫療保障、衛生健康等領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了解醫保經辦業務過程,熱心醫保服務工作,善于聯系群眾;
(四)自愿義務參加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工作,自覺接受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的指導和工作安排;
(五)無違法犯罪、不良信用記錄及黨紀政紀處分記錄,無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等方面問題;
(六)保守秘密、遵守紀律,未經允許不得公開或泄露參與監督活動獲悉的工作內容和信息;
(七)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工作者、社區工作者和醫療衛生、醫藥監管行業專家(包括退休人員)等優先考慮。
(八)非從事醫保行政管理或醫保事務經辦等相關工作。
二、工作職責
社會監督員受漣水縣醫保局聘任,在淮安市醫保局指導下開展工作,行使以下監督職責:
(一)政策宣傳:主動向身邊群眾宣傳各項醫療保障政策和法規,身體力行,幫助營造良好的社會風氣,影響并促進身邊群眾自覺遵守執行相關政策法規;
(二)監督反饋:監督我縣醫療保障行政部門、醫保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醫保基金管理、醫保業務經辦過程中,能夠依法行政、依規經辦、作風優良、廉潔自律。監督我縣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合理提供醫藥服務、合規使用醫保基金。監督我縣參保人員使用醫保基金時,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發現可疑線索及時向我局相關部門反饋;
(三)民情收集:廣泛聽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會各界對醫療保障工作的意見、建議,主動參與網絡和媒體互動,弘揚正能量。
三、管理要求
社會監督員由選任單位進行組織管理,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日常溝通和信息反饋工作。漣水縣醫療保障部門合理確定社會監督員數量及聘任期限,完善考核退出機制,建立社會監督員庫并實行動態管理。組織開展培訓、座談、調研等活動,邀請社會監督員參加監督檢查。醫保社會監督員聘期一年,期滿后可以續聘。聘期未滿因主觀原因需提早離任的,本人可提出申請主動解除聘任,因違紀違規或犯罪行為不再適合擔當社會監督員的,由醫保局提出解聘并向社會公示。
四、保障方面
社會監督員工作為公益屬性。社會監督員經邀請參與醫保部門調研、飛檢的,費用開支由醫保部門按縣財政相關政策報銷。社會監督員主動提供欺詐騙保違法違規線索并經查證屬實的,按舉報獎勵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有顯著成績的,由醫療保障部門予以表揚。
按照自愿原則,通過公開選聘、特邀聘任、個人自薦、單位推薦等方式,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醫保部門審核通過后向社會公開。
五、報名流程
(一)報名時間。2025年5月29日至6月20日。
(二)報名方式。通過個人自薦方式報名,有意向者請填寫《漣水縣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報名表》(見附件),發送至郵箱:1207727858@qq.com。或在工作時間撥打報名電話:0517-82990060。
特此公告。
附件:漣水縣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申請表.docx.docx (12.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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